展览会责任保险是公众责任保险的一种。承保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展览场所进行展出工作时,因装卸展品、运转机器及其他疏忽行为所引起的对他人财产的损毁或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该保险对所租用展览场所的建筑物、各种固定设备和其他财产损失以及对第三者 (包括被雇请的工作人员) 的人身伤亡、抚恤金、医疗费和其他有关费用负责赔偿。但对展品、设备的自身损失,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故意或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不负赔偿责任。
展览保险服务就是特意为满足企业在展览活动中的保险需要而设。
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流程
以上只属简介性质,内容仅供参考,有关保费,、承保范围之详细条款及内容以保险公司发出为准。
*以上价钱为迎新优惠,只适用于新客户,现有客户请联络本公司了解续保优惠及安排。
展览保险承保范围,可自选A-E项,工程额如超过$100,000,我们会另行报价,除特别列明外,保障额为最高赔偿额
1. 场地建设及清拆
保障包括建设及清拆展览摊位之装修及其公众责任。
工程额$100,000
第三者责任额,每一时间及每一保期 最高赔偿额 $10,000,000
免赔偿: 财务损失:$5,000或每次事故赔偿的10%,以较高者为准
第三者财物损失:$5,000
2. 展览期间之财物
保障包括展览物品、家俬装修、机器及其他用于展览会场的财物
最高赔偿额: $500,000
免赔偿: 于露天场地,由水损、台风或暴风所引起之财物损失,免赔偿为$20,000或每次事故赔偿的20%,以较高者为准
在非展览时间内露天场地之财物损失,免赔偿为$20,000或每次事故赔偿的20%,以较高者为准
其他免赔偿额为$5,000
3. 陆上运输
保障包括参展物品直接往返展览会场的陆上运输期间之损失;地域包括香港及广东省内,最高赔偿额:$100,000
免赔偿: 每次事故赔偿,免赔偿额为$5,000
4. 公众责任
此保障范围包括参展商会场内之公众责任。
最高赔偿额: $10,000,000 AOA/AOP
免赔额: 于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赔偿,免赔额为$3,000
5. 劳工保障
此保障范围包括参展商于展览期间受僱员之劳工保险,包括为展览而聘请的临时员工。最高赔偿额$100,000,000
注意: